2010年陕西省高考改革的几项新措施
2010年陕西省高考改革的几项新措施
一、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高考录取参考。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省招办将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全部提供给高校,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非普通高中毕业生和2010年之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对其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不作要求。从2010年起,这些考生可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其已经取得的考试等级也将提供给高校作为录取的参考。
二、进一步严肃高考报名资格审查。
严格执行学生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的规定。从2010年高考报名开始,除了《民办教育促进条例规定》的例外情况,其他考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高考。
三、坚决打击冒名顶替入学现象发生。
从2010年起,在考生填报志愿时专门设置了接收录取通知书的地址栏目,确保通知书直接送达考生本人,坚决封堵冒名顶替这一严重违纪问题。
四、明确体检责任,提高体检质量。
改进体检办法,取消各县区设置的体检工作站,由二级甲等或县级(含)以上医院承担各县区高考体检工作,体检医生要对考生体检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加强军队院校招生体检管理,明确军检医院对考生体检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五、实现平行志愿。
除提前批次和高职单独招生外,一本、二本、三本和高职(专科)的文、理科录取前所填报志愿和录取过程中征集志愿,均采用平行志愿设置模式,初步设想本科设4所院校平行志愿,高职专科设6所院校平行志愿,所有院校均设6个专业志愿。
六、调整志愿填报时间和确认办法。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时间全部调整为高考分数公布后进行,即考生在知分、知位、知线的情况下填报志愿,具体组织仍分两次进行,提前、一本、二本志愿在6月25日至27日填报志愿,三本、高职志愿在二本录取结束后填报。同时,简化了考生填报志愿的程序,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并确认提交后,其志愿即正式生效,取消了考生到报名点签字确认再由报名点上报信息的环节。
七、规范艺术类招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最新规定,将艺术类本科的文化课控制分数线调整为二本线的65%,比去年提高了5%。除教育部规定可自主划线的44所艺术类院校(专业)以及17个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的本科专业外,省内其他艺术类院校和专业招生,在文化课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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